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9〕129号)和《云南省引导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云财教〔2020〕251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将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2021年5月19日—5月25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书面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打印无效)和联系电话。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梁艳霞,0871-63134563。
监督电话: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0871-63167157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云南省科技厅506室。
附件:2021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 (点击下载)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