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08 浏览:97次 来源:

                                                         关于认真做好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推荐人选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德优良,富有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隶属我市的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巨人计划”领军人才,省管优秀专家,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百人计划”人选,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市管拔尖人才(不包括河北省高端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市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等专家队伍中遴选,且达到或超过下列条件者:
①具有超前科研视野,能准确地把握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和主攻方向,积极开展前瞻性、原创性科技攻关活动,具有较强的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在全国、全省同学科学术领域内有较高的威望。
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一定的决策、规划、判断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
③在科学技术领域和工程科技领域取得系统性、创造性成就和作出重要贡献。近五年曾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三名)或省部级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第一名)或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第一名)以上科技奖励,同时主持省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发表同学科高水平论文2篇以上(第一作者),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以上(第一发明人),或主持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2.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1年以上的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创办人,具有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或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2项以上(第一发明人),掌握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成果,符合我市发展方向,具有广阔市场前景,所在企业获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及以上称号或拥有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
(二)推荐程序。
申报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把关、择优推荐的办法进行。为扩大支持面,原则上一个单位择优推荐1-2人。
1.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填写《石家庄市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支持人选推荐申报书》(见附件3),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人选所在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申报。
2.资格初审。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申报人选的主要成果、获奖证书、论文、著作等资料进行认真核查、鉴别,对其真实性进行认定,在复印材料上加盖单位印章。对企业类人选,要审核企业近三年经济效益情况证明材料,由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出具的企业纳税、缴纳社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对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人选,还需审核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3.组织考察。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申报推荐的责任分工,对申报人选进行考察,形成综合考察报告,研究提出推荐意见,并汇总形成本县(市、区)本部门的《石家庄市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综合考察报告包括两部分,一是组织申报推荐的整体情况,包括考察组织领导、工作流程、总体评价和所有人选的推荐意见;二是推荐人选的个人情况,主要包括个人政治表现、业绩成果和专业发展潜力等情况,每位人选情况不超过800字。综合考察报告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4.审核呈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推荐人选,报经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审核同意后,以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名义呈报。
5.评审确定。对推荐的人选,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市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公示、呈报审批等程序确定最终支持人选。
(三)申报材料。
各单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考核、推荐材料报送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828房间。具体包括:
1.考核材料:①高层次人才支持期工作总结;②《石家庄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支持工作业绩情况一览表》;③《石家庄市第二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延续管理申报表》;④重要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即反映高层次人才支持期内业绩贡献的奖励证书、授权专利、重要论著等材料复印件;⑤支持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及说明。
2.申报推荐材料:①县(市、区)委、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名义呈报的第三批综合考察报告(A4纸打印,附电子版);②《石家庄市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支持人选推荐申报书》、《石家庄市第三批“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附电子版);③申报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各类奖励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论文复印刊物封面、目录、文章、版权页)。以上证书原件市委组织部审验后现场退还。⑤企业类人选,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科技型企业、科技创新平台的证明材料,企业纳税、缴纳社保等情况的证明材料;⑥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职务的人选,需提供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证明材料。
加强组织领导。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是高质量建设人才强市,培育创新型、领军型人才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对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的重要意义,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的原则,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确保高质量完成高层次人才考核和申报推荐各项工作。在推荐选拔过程中,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把关,注意把人选的研究成果、专业水平、奖项层次高低和创新业绩、贡献大小有机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作出全面评价,真正把行业内认可、社会公认的最优秀、最突出、贡献最大的人才推荐上来。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