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 2021年度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石科计函〔202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石科规[2018]2 号)有关要求,以及科技创新券使用进展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1年度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第一批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付范围
1.符合《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石科规[2018]2 号)要求的创新活 动。
2.截止2021年6月8日前在“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工作平台”提交的创新券兑付申请。
二、工作流程
(一)创新服务提供机构提交兑付材料
1.兑付材料。《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创新服务合同;企业项目自付资金银行往来凭证及发票;创新服务结果证明材料(详见附件1);承诺书等。
2.有关要求。创新服务提供机构要确保创新活动真实、符合创新券支持范围;技术服务资料完整,符合行业技术规范;服务收费合理。
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审核把关责任,对创新券兑付申请材料、收费定价和收费计算过程等进行认真审核把关,确保服务项目的真实有效。
3.上述材料应于2021年6月8日前在创新券工作平台上提交。原件自存备查。
(二)审核发放机构审核兑付材料
按照《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细则(试行)》以及有关规定,对兑付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除对兑付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一致性审核外,还需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资质、发票、专利转让情况在有关网站上进行查询验证。
审核发放机构将通过审核的项目形成《2021年度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第一批)申请汇总表》(盖章),并将集中兑付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册,一式三份,均加盖审核发放机构公章,成册资料需在2021年6月11日前送至审核兑付机构。
(三)审核兑付机构组织兑付评审
审核兑付机构认真履行创新券审核兑付工作,制订评审兑付工作方案,组织专家评审会,对兑付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审核兑付机构依据评审结果形成《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拟兑付清单》报市科技局。
三、其他
1.各单位应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对不认真履职甚至弄虚作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
2.市科技局将拟兑付清单在石家庄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 7 日,公示无异议,由市科技局下达创新券兑付批复文件,审核兑付机构集中兑付。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杰 智华琳
地 址:黄河大道 136 号科技中心 20 楼 2014室
电 话:0311-66685169
附件:
1 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创新服务结果证明材料说明
2 《2021年度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券兑付(第一批)申请汇总表》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