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财政局、商务主管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商业发展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商业经济加快发展,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我们对《天津市商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财政局 市商务局
有林业的区财政局,区林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十四五”时期市级林业资金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津政办发〔2021〕10号)等规定,我们制定了《天津市市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印发时,2021年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已经实施完毕,2021年市级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资金补助标准按照我市原标准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冀农厅办发〔2021〕27号)精神,我市下发了《廊坊市农业农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的通知》,组织全市开展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创建活动。经过申报遴选和现场验收,确定8家养殖企业(见附件)作为我市2021年拟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上报省厅。现予以公示。
近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6部委共同认定100个乡镇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994个村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我市宝坻区黄庄镇等1个镇和滨海新区海滨街联盟村等10个村入选。
各涉农区区委农办、区农业农村委、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局、区司法局: 根据《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乡)镇认定暂行办法》(津农委规〔2020〕3号)和《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津农委规〔2020〕4号)精神和相关规定,经涉农区村镇申报自评、区级审核和市级相关部门现场评估、评议打分和网上公示,认定宝坻区方庄镇等11个乡镇为2021年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乡镇,滨海新区海滨街道联盟村等57个村为2021年天津市乡村治理示范村,现予以公布。
蓟州、宝坻、武清、静海、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做好生猪生产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1〕8号)精神,我委制定了《2021年天津市生猪良种补贴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