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区内各企业: 根据石家庄市发改委《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预申报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按时报送预申报材料。请拟申报企业按照要求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021年11月11日下午15点前将加盖企业公章扫描件及表格电子版报送经济发展局城市经济处。 2.正式申报。拟申报企业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待下发正式申报通知后,按要求及时准确上报资金申请材料。 联系电话:85099759,电子邮箱:jfjfwy@1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工信部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区内各企业: 现将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11月9月前将申报书一式七份(需胶装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单位一栏留空)报送至管委会南院316室,电子版发送至jkjcyc@163.com。 联系人:刘彦波 85095013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3.2021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4.2021年
石家庄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入库工作明白纸链接 http://www.shidz.gov.cn/col/1599455138984/2021/11/04/1636012113519.html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征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征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冀工信原函〔2021〕921号)转发你们,请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认真填写《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并于11月12日前将《汇总表》PDF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我局邮箱jkjcyc@163.com。 联系人:刘彦波,联系电话:85095013 附件:关于征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1年11月4日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对帮助商户克服疫情影响减免租户房租的大中型商场(综合体)给予补贴的实施细则和石家庄市疫情期间市场保供突出贡献企业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对帮助商户克服疫情影响减免租户房租的大中型商场(综合体)给予补贴的实施细则>和<石家庄市疫情期间市场保供突出贡献企业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1-10-29 11:13 1 打印此页 各有关单位: 现将石家庄市商务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对帮助商户克服疫情影响减免租户房租的大中型商场(综合体)给予补贴的实施细则>和<石家庄市疫情期间市场保供突出贡献企业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符合两个《细则》要求有关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分册装订,并附电子版于2021年11月4日12
关于征集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优质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各企业: 根据石家庄市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筛选推荐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项目的通知》,为更好发挥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对高新区企业进行优质项目征集。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投资方向:涉及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教育、医疗、培训机构、企业总部等转移项目及京津产业转移、科技转化合作等项目。 二、项目投资要求:项目应符合国家政策要求、符合市场化运作,自身具有一定收益,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基金单个项目投资金额最高不超过8亿元,最低原则上不低于0.5亿元。 三、项目投资领域:
关于开展高新区生物医药智慧产业集群试点建设项目征集入库工作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我区生物医药智慧产业集群试点建设顺利实施,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根据省工信厅《关于拨付2019年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项目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工信民经函〔2019〕872号)等文件要求,现开展高新区生物医药智慧产业集群试点建设项目征集入库工作。请各企业按照《高新区生物医药智慧产业集群试点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试行)》(附件)要求准备材料,按要求报送。报送项目将择优纳入高新区生物医药智慧产业集群试点建设项目库管理。 附件:高新区生物医药智慧产业集群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0.15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1-10-15 14:24 1 打印此页 区内各企业: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文件内容,现组织开展我区2022年省级节能与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备选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做好申报材料编制 请有申报意向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省、市文件要求(详见附件)认真编写相关资金申请报告,确保申请报告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完备。资金申请报告要达到可研深度,内容参照
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市工信相关通知要求,现将《关于申报 2021 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的通知》(冀工信两化函〔2021〕829 号)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10月18月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胶装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单位一栏留空)报送至管委会南院316室,电子版发送至jkjcyc@163.com。 联系人:刘彦波 85095013 附件: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1年河北省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的通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9年10月12日
区内各企业: 为指导企业申报第二批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专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研发、产业化、技改项目须已完成备案登记,项目为在建状态,已纳入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库统计,固定资产投资已达到500万元,已完成投资不超过90%。 二、项目备案日期须为2019年1月1日以后,为在建项目。 三、已获得中央、省、市和区级其他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同一项目申报上级专项未通过的,不接受该项目申报。 五、同一法人单位承担各级专项资金项目尚未验收的,可接受其新项目申报,只储备、不评审。 六、项目备案机关属高新区,但项目实施地不在高新区的,不接受申报。 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奖励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申报的通知 区内各相关企业: 根据上级工信部门通知要求,现开展2021年河北省奖励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申报工作。请各相关企业认真研读河北省工信厅《关于印发<2020年河北省奖励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工信科函〔2021〕736号),有申报需求的企业请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张)报送至经济发展局工业和信息化处(管委会316室)。 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河北省奖励知名工业设计奖获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1年9月1
石家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石家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二批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经济发展局 2021-09-10 17:32 1 打印此页 区内各相关企业: 为增强全区主导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石家庄高新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若干政策(试行)》(石高管字〔2021〕6号),现组织开展第二批“支持企业项目建设”专项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企业项目投资 区内企业实施研发、高技术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且纳入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