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主推技术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1〕3号)要求,现请围绕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大技术需求,切实做好2021年农业主推技术遴选推介工作。请对照推荐条件,认真撰写推荐材料(模板见附件2),并于2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每个单位推荐技术不超过1项。
为探索农科教协同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新机制,加快中央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协同项目”)资金的安排执行,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中央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计划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以信息化引领驱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征集数字乡村建设优秀案例,总结推介一批各地涌现出的创新工作和实践经验,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形成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发展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案例必须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综合反映智慧农业建设、智慧绿色乡村建设、乡村数字治理、信息技术惠农便民等领域的实践探索,特别是在顶层设计和资源统筹等方面有创新性,通过推进跨行业或跨部门数据共建共
为树立一批可看可学的家庭农场榜样,2020年6月,我厅组织开展了家庭农场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各地推荐、专家评价、公示等环节,决定从155个家庭农场案例中选出49个予以推介,案例具体内容我厅将编印成册后发送各地,供学习宣传。
李克强对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作重要批示 李克强对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作出重要批示强调 减轻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孙春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全国优化生育政策电视电话会议7月27日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人口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变化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切实提高优生优育服
李克强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洪抢险救灾和防汛工作视频会议 发布时间:2021-07-27 来源:中国政府网 李克强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洪抢险救灾和防汛工作视频会议强调 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强化责任完善措施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7月26日上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主持召开视频会议,研究做好当前和下一步抗洪抢险救灾和防汛工作。 应急管理部代表国家防总作了汇报。李克强与河南、河北、江苏、浙江、安徽等防汛救灾任务重的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视频连线,并听取气象局、水利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负责人汇报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转发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的通知 苏发改能源发〔2021〕664号 有关市发展改革委、应急管理局,徐州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各煤矿企业: 现将国家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智能化建设指南(2021年版)》(国能发煤炭规〔2021〕29号)转发给你们。各煤矿企业要认真对照建设指南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切实贯彻执行。有关市县发展改革、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加大支持力度,科学规范有序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不断提升全省煤矿智能化水平和煤矿安全保障程度。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江苏煤矿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发改规发〔2021〕4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科学管理,推进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用地集约、功能集成、产业集聚,提高物流整体运行效率和现代化水平,扩大优质物流服务供给,降低物流成本,支撑构建现代流通体系,我委制定了《江苏省省级重点物流基地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9日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发改规发〔2021〕2号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信用办): 为规范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助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