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挖掘乡村特色资源,培育乡村能工巧匠,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农业农村部决定开展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品和乡村工匠推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乡村产业有了长足发展,强化了农业食品保障功能,拓展了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功能,凸显了乡村的经济、生态、社会和文化价值,但仍然存在产业链条短、融合层次低和技术水平不高等问题。为顺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要求,拓展农业多种功能,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十四五”时期深化农村改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要求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经营主体,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农业农村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2019—2020年连续发布两批147个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典型案例,激发首创精神,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取得良好效果。
关于农业农村部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拟推荐项目公示公告
茶产业是关乎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民生产业,对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国茶产业快速发展,产量和消费总量居世界首位,但存在部分地区无序扩张、茶产品开发利用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文化内涵挖掘不深等突出问题,亟需加强引导、加大扶持,促进茶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精神,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我部组织开展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认定和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监测工作。经各省(区、市)农业农村部门遴选推荐、专家审核和网上公示,决定认定北京市顺义区龙湾屯镇山里辛庄村等399个村镇为第十一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推介河北省唐山市乐亭县中堡镇等174个镇为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十亿元镇、北京市房山区大石窝镇南河村等249个村为2021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亿元村,现予以公布。
关于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意见
关于认定2021年度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的通知
关于印发《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关于公布“全国十佳农技推广标兵”2021年度资助项目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介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典型的通知
为强化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监管,规范引导示范区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示范区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根据《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办法(试行)》(农办渔〔2018〕68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年度评价及复查工作的通知》(农渔资环便〔2020〕217号)等有关要求,我局与相关沿海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复查和年度评价。现将评价和复查结果(见附件1、2)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7日(10月14日至10日20日)。凡对评价结果有异议者,可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于2021年10月20日前向我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种业振兴决策部署和《“十四五”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有关任务,加快农作物制种基地建设和保护,推动制种基地提档升级,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种保障能力,我部决定开展制种大县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是引领带动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中坚力量,是带动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主体,在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要求,支持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出台专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