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我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及复核2016年度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的通知》(冀工信民经函〔2019〕878号)《关于开展2019年度推荐及复核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名镇工作的通知》(冀工信民经函〔2019〕875号)要求,通过各市(含定州、辛集)工业和信息化局筛选上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安国市药业产业集群”等7个产业集群为河北省中小企业示范产业集群;平泉市等11个县(市)为河北省特色产业名县;平泉市卧龙镇等15个镇(乡)为河北省特色产业名镇。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企业及其典型经验真实性进行监督。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2月28日17:30时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厅。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推荐2019年度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和重新修订的《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转发你们,并就推荐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北省第四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组织推荐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开展服装个性化定制试点和消费品品牌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省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并请务于8月23日前报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申报康复辅助器具产品和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迅速积极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请将申报材料按照规定的要求和顺序编制,一式四份,装订成册,务于2019年8月23日前报市工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现将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一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机构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要求组织申报,每个县(市、区)限推荐1家,于8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的评价机构名单汇总表及申请材料(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市局科技节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