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邯郸市农牧局《关于做好2016年市、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邯农通〔2016〕14号)、《邯郸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2016年邯郸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审工作方案》的要求,2016年3月13-20日,由市农牧局组织有关单位专家,按照“园区自愿申请、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初审,县级政府审核、市农牧局评审认证”的程序,对有关县(市、区)推荐的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进行了评审。
为促进我县花生产业健康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冀财建〔2015〕124号)和《大名县农业局、大名县财政局201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要求,在花生主产区建设若干花生高效栽培技术集成模式展示田,示范带动我县花生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