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之年。为全力支持脱贫地区开展相关工作,切实加快项目实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按照省、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市级以上资金分配情况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长期。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反映。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度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方案》公示如下(见附件)。
2021年海港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现进行公示。
现将卢龙县、昌黎县、海港区、抚宁区、开发区、北戴河等6个县区分别制定的2021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安排计划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长期。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反映。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1年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冀农发〔2021〕139号)要求,我市专门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美丽休闲乡村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村级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各县区申报卢龙县蛤泊镇鲍子沟村、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石城子村和北戴河区海滨镇河东寨村共3个省美丽休闲乡村,山海关区石河镇望峪村,海港区石门寨镇房庄村、蟠桃峪村,北戴河区戴河镇北戴河村、费石庄村,青龙满族自治县青龙镇龙潭村、隔河头镇大森店村共7个村接受监测,卢龙县石门镇东阚村,放弃监测、未提供监测材料。
2021年昌黎县茹荷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符合立项要求,现进行公示。
根据《河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我局委托中介机构对抚宁区、卢龙县申报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经专家评审,以下项目符合立项要求,现予以公示。
7月30日秦皇岛市农业农村局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全市申报2020年度秦皇岛市农业丰收奖的材料进行了评审,共有10项获得秦皇岛市农业丰收奖。其中,一等奖4项,二等奖4项,三等奖2项,现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1年8月7日前,以书面形式正式向局机关党委(纪委)和科教科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各县区(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戴河新区)财政局、扶贫办、发展改革局、民族工作部门、农业农村局、林业主管部门: 为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等六部门下发了《河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农〔2021〕26号)。为做好衔接资金管理工作,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贯彻落实《河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对北戴河区农业农村局呈报的《2021年北戴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原2018年国土项目)的请示,经市局研究并报请专家会议评审,原则同意北戴河区农业农村局上报的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及概算,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