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7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和省政府常务会议部署,河北省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全省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调度会议。省减负办主任、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王建分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各相关市县政府及部门要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
会议传达了12月1日国务院和省政府常务会议关于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部署,听取了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保定、邯郸市政府负责同志关于剩余未清偿完毕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成因、进展、下步计划和措施的汇报。
会议指出,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是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事关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和就业稳定,涉及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纳入法治政府建设、政府诚信建设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健全长效机制,依法依规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会议要求,一要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整治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最长不得超过60日。
二要压实地方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审计监督,落实拖欠中小企业款项公开公示制度,认真做好投诉举报核查办理,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要依法查处并严肃问责,未整改到位的要落实限制措施,严重失信的要公开曝光。
三要强化长效机制建设。落实《政府投资条例》,严格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预算审核;将及时支付中小企业账款纳入营商环境、政务诚信考核评价,引导地方政府主动防范和化解拖欠;健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相关制度,提高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保证金。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大约谈问责力度,确保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以实际行动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
会议以视频形式召开,省清欠推进小组成员单位,各相关市政府负责同志、拖欠主体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减负办负责同志分别在主、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