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28 浏览:123次 来源:

 为加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省野外站”)的建设,根据《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豫科〔2018〕169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野外站建设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建设领域

 拟重点围绕生态学、农学、环境科学三个领域开展省野外站建设工作。

 ——围绕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需求,重点在重要地带性森林和生态功能恢复区,太行山区、大别山区、秦岭、伏牛山、南水北调自然生态保护区等布局建设省野外站,以支撑动植物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科学研究。

 ——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突出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的特色优势,重点布局建设农田和农业生态系统、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动植物种质资源与病虫害防控等省野外站,以支撑农业和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农业环境保护等科学研究。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推动在黄河流域重要滩区,以及地震次生灾害多发领域布局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文水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环境污染防治等省野外站,以支撑防灾减灾、环境科学与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均可申报:

 (一)面向国家和全省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长远需要,遵循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二)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试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三)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两年以上,并具有连续两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层次科研任务;

 (四)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

 (五)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省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六)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审核合格的出具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后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请发送指定信箱。

 (三)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10月26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