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以下简称“省野外站”)的建设,根据《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与管理办法》(豫科〔2018〕169号),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野外站建设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建设领域
拟重点围绕生态学、农学、环境科学三个领域开展省野外站建设工作。
——围绕实施生态文明建设重大需求,重点在重要地带性森林和生态功能恢复区,太行山区、大别山区、秦岭、伏牛山、南水北调自然生态保护区等布局建设省野外站,以支撑动植物保护、资源可持续利用、自然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等科学研究。
——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业绿色安全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突出我省作为农业大省的特色优势,重点布局建设农田和农业生态系统、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动植物种质资源与病虫害防控等省野外站,以支撑农业和农林复合生态系统、农业资源高效利用与农业环境保护等科学研究。
——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推动在黄河流域重要滩区,以及地震次生灾害多发领域布局建设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文水资源、地质灾害防治、环境污染防治等省野外站,以支撑防灾减灾、环境科学与生态修复等科学研究。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均可申报:
(一)面向国家和全省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长远需要,遵循科技发展总体规划和自然环境分异规律,具有典型区域或领域代表性;
(二)具备满足观测需求的试验场地,有较为完善的观测实验基础设施,观测实验场地、基础设施用地应有土地使用权证或具有未来30年以上的土地使用证明;
(三)具有较高的科学观测和实验研究水平,已正常运行两年以上,并具有连续两年以上的系统性观测实验数据,在本领域具有较大影响,有能力承担省级及以上层次科研任务;
(四)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研究、技术支撑和管理队伍;
(五)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前提下,承诺省野外站的观测和实验数据、仪器设备设施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为社会和科研提供共享服务;
(六)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能够保障人财物等相关支撑条件。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河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申报书》,连同相关附件材料,提交至主管部门。
(二)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现场考察。审核合格的出具主管部门推荐意见后一式两份报送省科技厅,电子版请发送指定信箱。
(三)报送时间截止2020年10月26日下午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