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郸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科普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14 浏览:215次 来源:

  为充分发挥科普基地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提升公众科学素养,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促进科普基地健康发展,根据《邯郸市市级科普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市科技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市级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能够向社会公众开放,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宣传、培训和服务功能的科普场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报市级科普基地。

   1、依托单位建立了科普工作组织管理机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科普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的管理制度。

   2、科普基地有一定规模的科普宣传活动场所和一定数量的科普资料(包括实物、模型、图片、资料等),并配备有较高素质的讲解、演示、示范工作人员。

   3、场馆类科普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150天;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0天。各类科普基地对青少年实行优惠或免费开放的时间每年不少于20天(含法定节假日) ,能够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向公众开放。

   4、在每年全市科技活动周期间,积极申报并开展科普活动。      

   二、申报认定程序

   1、建有科普基地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通过所在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进行申报。市属及市属以上单位可以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2、申请市级科普基地,需在市科技局综合网上填报系统中填报《邯郸市科普基地认定申请表》,并上传科普工作组织机构建设、科普场地、科普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未来2-3年科普规划等附件证明材料。

   3、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归口管理的科普基地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统一报市科技局。

   4、根据申报情况,市科技局将组织进行现场考察,择优认定一批市级科普基地。

   三、有关要求

   1、市级科普基地有效期二年,2018年度认定的市级科普基地需要重新申报认定。

   2、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网上申报系统导出的纸质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和归口管理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后,在2020年9月25日前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