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科普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6-11-23 浏览:80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市科普工作发展,推进完善和健全市科委专家库,现开展征集和推荐科普专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能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2.熟悉科普领域的发展状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科普工作的特点与规律;

  3.从事科普领域工作满5年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从事的业务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

  5.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符合市科委对专家的信用要求。

  二、专家推荐及填报方式

  专家推荐分为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

  1.具备下列条件的,应申请注册成为推荐单位:

  (1)在中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完善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2)科技工作中无不良记录,符合《北京市科技计划管理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

  (3)本单位在库专家或者符合入库条件的专家人数不少于3人。

  2. 已注册为市自然基金或市奖励办专家推荐单位的,直接成为市科委专家推荐单位。

  3.符合推荐条件的单位或专家个人登录“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专家信息系统”(http://zj.bjkw.gov.cn)按照规定注册并按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待初审通过后从系统内打印专家信息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按照系统提示报送市科委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截至2016年12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张庆文 66154519-809

市奖励办:李景娟 66189235转607/608(负责企业单位)

市自然基金办:郭凤桐 66182442(负责高校院所)

系统管理员:58858680 58858689

联系地点: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417房间

科技宣传与软科学处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