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6-02-23 浏览:68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为做好“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发布了包括“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等10个重点专项在内的项目申报指南。请有申报意向且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科技部要求申报。
  二、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登陆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8:00至3月21日17:00。
  三、按照科技部要求,选取北京市科委作为推荐单位的申报单位,请将预申报书装订成册(4份,含1份原件),报送至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
  材料报送时间为2016年3月18日9:30-15:30,报送地点: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南楼)3层301会议室。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


  联系电话:
  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010—68338957
  北京科学仪器装备协作服务中心: 朱希洪68471699
                                                       王郅媛66161426
  北京市科委条财处:张敏66152159

 

  附件:
  1、XXXX重点专项项目预申报书格式.doc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3、“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