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通知

时间:2017-12-14 浏览:45次 来源:智能装备处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升级,按照《“智造100工程”实施方案》要求,我委现组织开展2017年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本次申报主要面向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两个方向。

 二、申报条件

 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已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投入稳定运行,且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的建设地点在北京地区。

 (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具备较高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在智能制造的经验和模式上具有一定的可复制、可推广性,对推动我市智能制造发展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书,并于2017年12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智能装备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ifang@instrnet.com。申报单位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委派工作人员到企业现场核实信息。

 (三)对获得“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称号的单位,我委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市级智能制造专项以及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

 附件:北京市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4日

 (联系人:方毅芳、杨春辉;联系电话:63461618、57587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