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发展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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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发展专项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点击数: 282 次 字号:小 大  运河区发改局,渤海新区、高新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对示范基地项目的精准支持,根据《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发展专项的通知》(冀发改高技〔2018〕601号),我们将组织我市的生物医药基地和激光装备与加工基地筛选基地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申报工作,请你们立即组织基地内相关企业、项目,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材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5月21日前将正式行文及申报材料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上报文件2份并附申报项目汇总表,申请报告8份;电子资料包括项目汇总表、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PDF版。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发展专项的通知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5月8日(联系人:王蓉  21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