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9-04-11 浏览:80次 来源: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有关部门,各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技能人才掌握前沿理论,提升技术革新能力,根据《关于“十三五”时期继续推进高技能人才重点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6〕85号)和《北京市技师研修培训管理办法》(京人社能发〔2013〕196号),2019年继续开展技师研修培训工作。现将项目征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和数量

  (一)项目征集范围:紧紧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坚持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以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根本遵循,结合工作实际,2019年研修培训项目将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十大科技创新产业,以及园林绿化、生活服务、传统文化技艺、城市运行等服务首都国际交流、文化传承创新、和谐宜居之都建设发展的相关产业所涉及的职业(工种)为主,兼顾各区发展规划,尤其是涉及“三城一区”区域的发展规划择优选取。

  (二)参训学员范围:研修培训学员原则上来自本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一线岗位,并获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对于涉及取消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业(工种),可适当增加高级工学员的参训比例。按照市委市政府支持雄安、北三县建设的指示要求,为促进当地高技能人才提升,可根据实际需求,吸纳雄安、北三县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参加研修培训。

  (三)项目征集数量: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项目原则上不超过30期。

  二、征集方法及材料报送

  (一)技师研修培训项目征集实行自愿、归口申报。归口申报单位包括: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各总公司、企业集团。

  (二)报送材料包括

  1.《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结合本区、本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情况,确定技师研修培训的职业(工种),对于有研修培训需求但达不到组班人数要求的项目,可按照行业分类进行项目申报,但须注明每个行业所涉及的职业(工种)名称。各单位推荐的承办培训机构原则上应符合《北京市技师研修培训管理办法》要求,具备同等资质的央企在京单位培训中心、北京市首席技师工作室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可酌情承办。

  2.申报该职业(工种)作为研修培训项目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研修培训的目的和作用、内容和方式等,重点突出研修培训中前沿理论及技术创新等核心课程概述及配套师资情况;

  (2)本区、本行业企业相应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数量,重点是技师、高级技师数量;

  (3)参加研修培训的学员构成及来源。

  三、征集时间安排

  (一)各申报单位于4月12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区人力社保局或市属委办局、总公司、企业集团公章后(连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

  (二)指导中心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组织专家对各申报项目、以及意向委托培训机构资质进行评审论证。

  (三)根据专家评审论证结果,由指导中心制定本年度技师研修培训项目计划,并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技师研修培训是提升高技能人才素质和能力的重要途径,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技师研修培训工作同本区、本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起来,采取具体措施,切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申报单位要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及产业发展重点,对本区、本行业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全方位调研,明确研修培训目的和作用、内容和方式以及对象,确保研修培训满足企业发展及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及时报送本区、本行业企业意向研修培训项目。对不能单独成班的研修培训项目,请一并提供职业(工种)名称及相应的人员数,待全市情况汇总后,由指导中心确定牵头组织单位,并委托相关培训机构承办。

  

  附件:2019年技师研修培训项目申报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