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大力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0-05-20 浏览:129次 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大力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