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9年第二期创新工程师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9-08-27 浏览:36次 来源: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科技部《关于新时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要求,以及天津市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面向创新型企业培育一批创新工程师、创新培训师和创新咨询师,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帮助企业通过应用系统化创新方法提高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能力。市科技局、市科协将举办第二期创新工程师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人员

  本期培训人员共计100人。其中创新型企业、瞪羚企业推荐80人(每家可推荐1-3人)、技术经理人20人(市科技局成果处组织报名)。

  二、培训方式及时间

  培训班采取集中授课、交流研讨与解决企业实际难题相结合的方式,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技术创新方法集中培训,共计5天。采用全脱产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2019年10月14日-18日。

  第二阶段:技术创新方法、管理创新方法集中培训,共计5天。采用全脱产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2019年11月4-8日。

  第三阶段:在培训教师指导下开展工程课题分析解决。

  第四阶段:提交创新工程师认证答辩相关审核材料,完成答辩。

  三、培训地点

  天津市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培训基地(天津市河东区新开路138号303室)

  四、培训费用

  培训不收培训费、教材费,交通住宿费自理。

  五、培训师资

  国家技术创新方法与实施工具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河北工业大学、天津理工大学等。

  六、承办单位

  天津市科学学研究所、天津市创新方法推广应用服务中心、天津市科技发展服务中心。

  七、支持措施

  (一)参加培训学员可至少解决一项企业技术难题或申请一项专利,通过认证学员较多企业可推荐为创新方法试点企业。

  (二)通过答辩认证后可获得由科技部创新方法研究会颁发的创新工程师认证等级证书,优秀学员可聘为天津市创新方法推广应用服务基地的培训师或咨询师。

  (三)统一组织学员参加中国创新方法大赛天津分赛区比赛。

  (四)取得创新工程师证书的学员,可自动纳入天津市技术经理人培训体系,获取40学分(学分达到70分可参加技术经理人考试)。由技术经理人促成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可给予技术经理人成果交易项目补助。拥有职称的创新工程师可直接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注册为科技专家。(相关政策咨询市科技局成果处)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学员应主要从事技术、工艺、产品研发或生产现场管理人员,需全程参加培训和认证。

  (二)报名企业需认真梳理本企业当前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确保后续应用创新方法解决的技术难题都是企业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瞪羚企业、创新型企业和新型企业家所在企业学员报名优先录用。

  (三)对于没有工程课题或技术需求的报名人员不予录用参加培训。

  九、报名方式

  请于2019年9月30日17时前,将报名表和工程信息表(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各一份)发送至:imtiss@126.com。

  

  

  附件:1.培训课程安排

   2.创新工程师培训报名表

   3.工程课题选题信息表

   4.企业管理和技术问题需求征集表

  

  

  

  201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