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情况公示书

时间:2020-11-18 浏览:87次 来源:

根据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种猪场和规模猪场贷款贴息实施方案》通知(石农[2020]98号)规定,由各县组织申报认定、审核确认并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再次审核,认定符合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条件要求的企业共6家,现将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7天(2020年11月18日至2020年11月25日)。公示期内接受全社会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各知情部门及人员可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向相关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或市级相关局进行举报投诉。反映情况、举报投诉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使用真实姓名,以便进一步核实查处。不使用真实姓名的,不予受理。    

附件: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企业申报情况表

市级受理部门、联系人、电话: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张亚南   69117715

石家庄市财政局       陶  星    86687398

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8日

2020年度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企业申报情况表

县市区

 

申请贷款贴息单位名称

 

法人

 

拟贴息金额(万元)

 

灵寿县

 

石家庄中山牧业有限公司

 

聂春生

 

19.69

 

灵寿县绿健养猪场

 

王永军

 

3.10

 

灵寿县贾氏养殖有限公司

 

贾银贵

 

10.88

 

晋州市

 

晋州市康宏养殖场

 

宋更起

 

0.5

 

晋州市天鹏养猪场

 

赵春波

 

3.42

 

矿区

 

石家庄市牧工商

 

开发总公司原种猪场

 

王成友

 

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