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农业局关于2017年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政策的公示

时间:2017-07-27 浏览:92次 来源: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字[2017]11号)及《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和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冀农业财发[2017]53号)的通知,现将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政策予以公示。 

2017年献县秸秆还田利用试点项目,产出指标:秸秆还田利用补贴面积16万亩;效益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推进我县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的提高,整县推进惠及全县133个扶贫开发重点村。年底使我县秸秆综合利用率巩固提高到96%以上,基本实现全量化利用;全县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同比下降30%以上;新增秸秆综合利用社会化服务组织13个;并建立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中央补贴资金900万元,年底支出率≥90%。

补贴对象: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开展秸秆还田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及奶牛、肉牛饲养场和饲料化企业。

补贴标准:秸秆还田作业每亩补贴30元、秸秆收储运每吨补贴62元,智能监测设备每台补贴900元,机具补贴购置金额的40%,中央补贴资金共计900万元。

作业技术要求:

1、作业时间:9月20日-11月底。

2、作业质量标准:秸秆还田作业全部实行远程实时监测技术,秸秆长度小于等于5厘米,秸秆与土壤均匀参混,秸秆还田智能监测平台统计还田合格率大于或等于85%,作业后要做到深浅一致,田面平整,没有漏耕。

咨询电话: 0317-4611280 

 

献县农业局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