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

时间:2017-07-26 浏览:80次 来源:

各县(市、区)农业(农林、畜牧水产)局,渤海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中捷产业园区农务局、南大港管理区农务中心,开发区农工部、高新区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实施质量兴农战略,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市局研究制定了《沧州市“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沧州市农牧局

                            2017年7月7日

 

沧州市“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

提升规划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关键时期,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农产品消费安全,根据《河北省“十三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十二五”期间,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努力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目标,坚持产管并举,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深化突出问题整治,完善风险预警机制,人员、装备、经费保障能力不断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2015年全市蔬菜、畜禽和水产品市级以上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8.88%、99.62%和97.22%,5年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对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行政监管队伍基本完善。市局成立了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16个县(市、区)及渤海新区、中捷、南大港均成立了农(畜)产品安全监管机构;全市179个乡镇中(中捷、南大港各3个分区),172个乡镇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检验检测体系基本健全。以实施全国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项目为契机,建成了1个市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251个参数通过资质认定和机构考核(以下称“双认证”);建成了14个县级质检站,其中黄骅、任丘两个县级站通过“双认证”,硬件建设基本能够满足监管工作需要。

----农业标准化生产取得长足进步。农牧部门制修订有效期内的市级农业地方标准26项,全市主要农产品实现了有标可依;全市创建部级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区14个,省级示范园区6个,省级蔬菜产业示范县1个;部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1个,省级示范场49个;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区22个。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40%,有力推动了农产品由数量型生产体系向质量型生产体系的转变。

----“三品一标”认证工作稳步推进。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推行全程控制和实施品牌发展战略,全市累计认定无公害蔬菜基地27个、产品10个;无公害畜产品产地77个、产品11个;无公害水产品产地14个、产品23个;认证绿色食品生产企业9家,产品33个。中国驰名商标6个,河北省名牌产品22个,一批品牌农产品逐步建立了质量追溯制度。

----农产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始启动。组织开展了1个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3个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工作,将创建活动纳入了市委对各县(市、区)党委的考核内容,推动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由产业监管为主向行政区域监管为主的转变。 

----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在贯彻执行省农业厅一系列监管机制的基础上,制定了农产品质量联合执法、风险预警、督查督办和案件曝光、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安全例会、“瘦肉精”飞行监测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了责任。

二、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全市农业发展方式的转型期和农业竞争力的爬坡期,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环节,面临重要的机遇与挑战。一是党和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提升到了新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用“四个最严”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推进农业标准化,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的任务要求;省委省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了对地方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的考核内容,实施党政同责。二是人民群众对安全农产品的期待形成倒逼机制。当前,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仍处于整体提升后个别事件的多发期和敏感期,而公众对农产品安全问题关注度越来越高,容忍度越来越低,这就倒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 保证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解决基本的民生问题。三是我市农业转型发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了新的要求。我市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农业发展要努力实现“三个突破、两个提前、一个基本形成”的目标,由于大宗农产品产能相对过剩与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不足,加之时而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冲击消费者信心,这就要求必须推进供给侧改革,围绕绿色发展理念,把提高品质、创建品牌作为重要抓手和途径,全力推动农业发展由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

当前,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和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尤其是在个别地区、品种和时段还比较突出,容易酿成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一方面全市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小而分散,组织化程度低,质量安全意识不强,加之社会诚信体系不健全,容易出现知法犯法、违规用药等现象。另一方面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步晚、基础差,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缺人员、缺经费、缺手段的情况仍较普遍,导致一些地方责任不落实、工作难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民生问题,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需要重点突破的环节,需要下大力气、坚持不懈抓紧抓好。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国家食品安全战略、沧州市农业发展目标,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坚持质量兴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农业的重中之重,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两手硬,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绿色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品牌化创建、法制化监管,全面提升源头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风险防控能力、监管执法能力和追溯管理能力。

(二)基本原则

1.源头治理,全程管控。强化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综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严格农业投入品监管,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大力推进农产品规模化、绿色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质量管控制度。

2.突出重点,风险防范。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预警,努力消除隐患和防患于未然。抓住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矛盾最突出、需求最迫切的重大问题,集中力量实施专项整治。

3.部门联动,分级负责。界定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消除监管空白,形成监管合力。省市县分级负责,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提升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

4.创新驱动,社会共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充分运用大数据与现代信息技术,实施“智慧农安”行动,完善农产品追溯体系,积极探索有效监管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格局。

(三)发展目标

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能力、标准化生产能力、风险防控能力、执法监管能力和追溯管理能力,切实保障农业产业健康发展和公众“舌尖上的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覆盖全部农业县(市、区),探索形成因地制宜、产管并举、全程控制的县域监管模式。网格化监管与定点联系监管同步实施,系统性、区域性的问题隐患得到有效解决,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国家行业标准与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种植、养殖和屠宰加工标准化示范创建规模逐步扩大,新认证“三品一标”产品数量逐年增加,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到70%以上。

——县级质检站通过双认证的数量达到6个。农产品风险监测品种和范围实现全省主要菜篮子基地和生产、收储、销售环节全覆盖,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规范运行,与国家、省追溯平台实现有效对接和融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有条件的“菜篮子”产品及“三品一标”规模生产主体率先实现可追溯,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基本完善。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源头控制能力

1.加强产地环境治理。深入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强化废旧农膜、秸秆、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坚定不移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攻坚战。完善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网络,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评估,切实摸清污染底数。根据监测结果推行产地分级管理,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安全利用,加强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保证农业种养殖用水安全。

2.严格投入品监管。贯彻新颁布的《农药管理条例》,兽药产品全部实现二维码管理,推进《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实施,严控投入品生产隐性添加行为。落实农业投入品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和购销台账,推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扩大兽药经营追溯试点范围。开展兽用抗菌药治理行动,实施果菜有机肥替代化肥计划,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质量控制技术,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构建农资打假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探索网络销售监管模式,实行假劣农资案件线索共享、案件通报、联防联控,强化大要案查处。

    (二)全面提升标准化生产能力

3.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以优质安全绿色为导向,结合现有国家、行业标准,加强标准的集成与转化,制定配套的绿色生产操作规程,让农民易学、易懂、易操作。鼓励规模生产主体制定内部质量控制规范,实施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对国家、行业和省级农业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分类建立适用农业标准档案,基本实现农产品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

4.强化标准化生产示范。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县)创建和蔬菜、畜禽水产养殖、畜禽屠宰加工标准化示范创建,推动“菜篮子”大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现代农业示范区整建制按标生产。积极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创建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示范场,推行按标生产、合理用药、科学施肥,落实禁限用规定和休药间隔期、生产记录等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等多种方式发展规模经营,建立质量安全联盟,带动千家万户走上规范安全生产轨道。

5.大力发展“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稳步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积极发展地理标志农产品。强化政策扶持,在项目扶持、资金补贴方面对认证企业予以倾斜,支持企业完善市场营销网络,提高标志加贴率,体现优质优价的品牌价值,调动企业认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在著名商标、省名牌、省优质产品评选过程中的权重,通过认证培育品牌,以品牌化引领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一批安全优质的知名农产品品牌。

(三)全面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6.强化农产品监测。理顺检测机制,市级以监督抽查为主,县级以监督抽查和速测筛查为主,乡镇以抽样和速测筛查为主,避免出现上下一般粗、监测指标重叠、监测对象重复。依法推进政府购买第三方检测服务。结合优势农产品品种和区域布局,增加监测数量和频次,确保监测品种和范围对全市主要菜篮子基地和生产、收储、销售环节全覆盖。强化风险点分析研判,对风险隐患突出的地区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以无生产档案、失信或诚信评价差、被投诉举报或检出不合格样品的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增加监督抽检密度和频次。强化检打联动,建立监督抽检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激励机制。完善市县监测信息上报制度,对接省农业厅,逐步实现省市县互联互通,监测数据实时共享。

7.深化突出问题整治。聚焦非法添加、违禁使用、制假售假、私屠滥宰等问题,突出地域特点、产业特点、农时特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面上存在的风险隐患。对风险高、隐患大的农产品,在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加大执法抽检频次,定期曝光典型案例,有效形成执法监管的震慑力。建立农安、食安、公安(三安)协作机制,强化监管信息共享、重大舆情分析会商、违法案件信息通报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健全案件移交、联合办案和协调配合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

8.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和诚信档案,根据风险监测和日常巡查情况,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对违法主体增加抽检频次,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涉农企业定点联系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负责人和监管员,开展定期巡查,运用法律手段监督企业有效实施生产档案记录和休药期制度。发挥乡镇监管服务机构和村级协管员作用,对普通散户开展巡查指导和宣传引导,实现监管工作县、乡、村全覆盖。

9.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任务分工,完善相关应急程序和制度。配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强化指挥调度能力建设,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提升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的水平。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信息处置预案,构建舆情动态监测、分析研判、信息通报和跟踪评价机制,妥善处置各类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队伍,发挥专家在政策咨询、技术指导、科普解读等方面的作用。针对公众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积极利用微信、网络、电台、报纸等形式,开展风险交流和科普宣传,提升公众质量安全意识和科学识别判断能力,防止不实信息恶意炒作。

(四)全面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10.健全监管队伍。规范设置县级监管机构建设,理顺监管体制,充实监管人员,落实监管经费,改善监管条件,逐步为县级监管机构配备日常巡查、执法交通、案件受理、取证检测等装备。推进乡镇监管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运行,统一明确乡镇监管站的机构职能、人员配备、设施能力、管理制度和工作开展等要求,推进监管重心下沉,监管关口前移。健全村级协管员队伍,督促涉农企业设立内部质量安全监管员,完善网格化监管架构。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农业综合执法重要任务,健全综合执法与监督管理、检验检测的信息共享、配合协作机制。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认证、质量安全县创建、追溯管理、应急处置等培训,提升监管人员能力素质。

11.提升检测能力。按照大农业的架构和综合建设的思路,整合同层级农、牧、渔产品及农业投入品检测资源,逐步形成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相互衔接、并行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全市范围内选择3个检测能力强、设备完善的县级农产品质检站作为区域中心站,采取省市直接帮扶、对口培训、下达检测任务等方式,指导实验室管理,提升检测能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双认证”,对通过“双认证”的县级质检站实施适当奖补政策,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通过“双认证”数量达到6个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比武、岗位练兵和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检测人员的能力素质和技术水平。

12.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以绿色发展为引领,深入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创建,积极争创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到2020年实现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农业县全覆盖。推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奖补政策,各示范县要围绕“四个责任”的落实和农产品生产、收储、运输环节质量安全管控,探索总结科学管用的监管模式和长效机制,把示范县打造成“标准化生产、全程监管、监管体系建设和社会共治”样板区。强化动态管理,实行定期考核,对考核不合格或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严格退出机制。

(五)全面提升追溯管理能力

13.优化平台功能。对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级信息平台功能,构建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监管网络和涉农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所有区县数据采集全覆盖,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库。与国家追溯平台有效对接,实现追溯体系上下贯通,数据融合。

14.实施追溯管理。选择生猪、生鲜乳、大菱鲆等农产品,统一开展以追溯二维码为载体、以责任主体和产品流向管理为核心的外部追溯试点,推动追溯管理与市场准入相衔接。优先将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农业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示范基地纳入追溯管理。开展企业内部追溯试点,带动追溯工作全面展开,实现农产品源头可追溯、流向可跟踪、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探索追溯工作与项目支持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实施追溯试点奖补政策,鼓励社会资本介入,为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配备追溯必需的信息化设备,调动其开展追溯的积极性。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蔬菜、水产品和鲜禽蛋上市时,普遍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15.推动智慧农安。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与智能手机等新型信息技术成果,探索运用“机器换人”、“机器助人”等网络化、数字化新技术和新型监管方法,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式改革创新。对监管、检测、执法信息精准定位,对热点问题实施“机器换人”行动,利用手持读卡器实现“瘦肉精”监管及检测数据实时上传;配合省农业厅开展省市两级检测机构大型设备联网试点,对检测结果实现实时上传;推进与执法通信息平台的对接,实现执法情况实时上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部门要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作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保障公众健康的重要措施,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明确职责分工,细化目标和任务,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充分利用食品安全、质量与名牌、“双打”等对各级政府考核的时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指标纳入其中,从政府层面推动工作的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支持,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督、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投入品管理、标准制修订和质量安全县创建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推动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三品一标”、农产品质量追溯等财政奖补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等多元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业。

(三)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守土有责、党政同责”的要求,明确和夯实地方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研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规范,细化责任分工,通过签订责任状、致函、约谈、通报等形式,推动逐级监管责任落实。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宣教培训,提高其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惩治监管不作为、乱作为现象,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利用微信、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传播介质,广泛开展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消费常识、社会影响等内容的宣传,鼓励和倡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产品安全监管,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农产品安全监管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