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秦皇岛市农业局关于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和实训教学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06 浏览:73次 来源:

项目县农业局、相关单位:

为构建手段先进、运行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顺应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新趋势,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和实训教学基地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目的

通过整合聚集优势资源,加快构建和完善以农广校为基础依托、其他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参与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联动机制。形成以农广校等农民教育培训专门机构为主体,以农业科研院所、农业院校和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为补充,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资源广泛参与、统筹有序、相互衔接、共建共享、合作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培养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二、认定范围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认定范围。2016年新增示范县,要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财政厅冀农科发〔2014〕25号文件规定的条件程序组织开展好当地培训基地认定工作,其他项目县要对2015年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进行复核评价,对不具备培训能力的基地要及时进行调整。并填写《2016年秦皇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附件1),于2016年5月26日前上报。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教学基地认定范围。以更好地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开阔视野、转变观念、学习技术和提高经营管理能力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当地主导特色产业发展实际,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集科技创新、试验示范、技术推广、学习技术和实践实训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实训教学基地。

三、实训教学基地认定条件

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教学任务的基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高产创建示范片、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

(二)经营模式先进、管理规范、产业特色突出、技术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大,在当地有较大影响,适合农民现场学习。

(三)具有满足100人以上农民常年或季节性实训需要的设施设备和实训场地。

(四)具备承担新型职业农民相应产业实训需要的指导老师或讲解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近3年无违纪违法记录。

(六)自愿在农业主管部门指导下承担全省实训教学任务,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和具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申报单位优先推荐。

四、实训教学基地认定程序

(一)当地农业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发布认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认定时间、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申报材料和受理机构等。

(二)由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秦皇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教学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见附件2),并经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级农业主管部门。

(三)省农业厅科技教育处将组织专家对各市推荐材料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认定单位名单,并在河北农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省农业厅将发文公布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教学基地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和实训教学基地认定工作,是统筹做好我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认真组织,确保认定工作有序进行。原则上,各县审核推荐的实训教学基地不超过3个。

(二)鉴于2016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培育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市本级培训基地须与有关示范县签订委托培育协议,明确培训对象、培训类型和培训人数,并由示范县承诺与其培训学员享受同等认定、扶持待遇后方予认定。请各市本级基地认真填写《2016年市级培训基地任务申报表》(附件4)于2016年5月26日前上报。

联系人:刘艳辉   詹振东

电话:8017521    8017526

邮箱地址:qhdnyjkjk@163.com

附件:1、2016年秦皇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汇总表;

2、秦皇岛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教学基地申报表;       

3、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教学基地汇总表;

4、2016年市级培训基地任务申报表。

秦皇岛市农业局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