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5-29 浏览:100次 来源:

石市监发〔2020〕26号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局,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分公司:

现将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市监发〔2020〕 10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 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对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推进企业复工复产、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对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感,按《通知》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压实责任,狠抓落实。

二、 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局和供电公司要结合自身职责,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转供电主体全覆盖,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要采取约谈告诫、明察暗访、以查带训等方式扎实开展转供电主体自查 自纠和检查抽查工作。

三、 提升整治效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抓好工 作落实,并认真梳理总结整治行动成效,研究制定阻塞漏洞的具 体措施。对违法违规单位进行彻底整改,构建价费公开透明、合法规范的长效机制。要依法查处不执行降价政策、违规加价等违 法违规行为,确保降价政策惠及终端用户。9月15日起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组将按照负责区域分工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四、 按时上报总结。各县(市、区)要及时反馈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填写《转供电主体摸排情况统计表》(附表 1),于6月23日前对口报送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发改委。9月20 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告、《2020年转供电环节电价专项整 治行动统计表》(附表2)、一份典型案例对口上报市市场监管局 和市发改委(以上报告报表电子版、纸质版盖章同时上报)。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张以华 电话:15833907961 邮箱:scjzfxtc@163.com

地址:市市场监管局西院执法协调处1116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联系人:蔡书斌 电话:86687380

邮箱:jgc86688979@163. com

地址:中山东路216号市政府1号楼723室

 

 石家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