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核准德阳市鹿头牌酱油酿造有限公司等 7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公告

时间:2021-11-11 浏览:152次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第83号

 按照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地方的通知》(国知办函保字﹝2019﹞1105号),生产“德阳酱油”“梓潼酥饼”“汉源花椒油”等3个产品的7家企业(见附件),分别向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以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7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