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08-04 浏览:116次 来源:
各相关单位: 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江苏省地方标准管理规定》(苏市监规〔2019〕7号)规定,现将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智慧药房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时间截止2021年9月4日,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件、邮件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的意见请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请实名并留下联系方式和相关依据。逾期不再接受意见,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请见附件。 联系人:江苏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管理处 梁彪,电话(传真):025-86375056, 邮箱:413613914@qq.com。 附件:1.《智慧药房评价体系》(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2.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 智慧药房评价体系.docx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 智慧药房评价体系 编制说明.docx长三角区域地方标准 智慧药房评价体系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