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关于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时间:2021-07-19 浏览:190次 来源:
021年2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举报单,反映拼多多平台上的“潮鞋运动馆”销售的耐克篮球鞋系假冒注册商品。经核查,“潮鞋运动馆”系李某入驻登记的个人店铺。自2020年10月25日起,李某在该店铺上架销售“新款乔35代篮球鞋aj35紫禁之巅郭艾伦黑红男女双气垫战靴运动鞋”(以下简称“乔35代运动鞋”)、“新款库里8代篮球鞋Curry8黑彩虹主场白金中国红男女耐磨低帮战靴”(以下简称“库里8代篮球鞋”)及“詹姆斯18紫禁重器 黑紫鸳鸯 中国玉限定18代男子耐磨篮球鞋”(以下简称“詹姆斯18篮球鞋”)三款球鞋,涉案营业额合计人民币529,971.25元。上述商品经商标权利人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行为。鉴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商品的金额较大,符合《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条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一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条规定。2021年5月18日,我局将李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件移送区公安部门,公安部门目前正对该案开展刑事调查处理中。 今年以来,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围绕抗疫防护用品、服饰箱包、食品、家用电器等重点商品,积极开展执法行动,严查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消费者和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辖区创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贡献力量。